以区域协同应对企业信用风险

2020/2/27 14:02:03 阅读(596)

 疫情突发使很多企业面临订单无法按期完成、信贷到期违约等信用风险,以及现金流短缺、供应链断裂、经营收入大幅下降等经营风险。在推动企业有序复工的同时,各地政府应强化区域之间行政引导和协同管理,积极落实中央政策措施,及时精准识别企业复工后一段时间内面临的一系列问题,防范区域信用风险发生与传导。

  新冠肺炎疫情在短时间内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冲击,一些企业复工复产时间不得不推延。在已复工企业中,受疫情带来的人员流动管控、交通管制以及恐慌心理等影响,用工荒问题突出,严重影响企业复产。于是,很多企业面临订单无法按期完成、信贷到期违约等信用风险,以及现金流短缺、供应链断裂、经营收入大幅下降等经营风险。

  2019年,我国经济运行整体平稳且趋势向好,企业发展信心增强,实体经济信用扩张明显。在实体经济信用此前显著扩张形势下,疫情突发难免会带来企业信用风险、经营风险加大,局部企业信用风险造成了区域企业整体信用风险水平骤增。随着我国区域间合作深入推进,区域间经济互补性明显,若对局部信用风险处置不当或不及时,将带来信用风险在供应链上的传导,严重时会引发区域信用风险传导效应,甚至带来系统性金融风险。

  因此,在推动企业有序复工的同时,各地政府应强化区域之间行政引导和协同管理,积极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两次会议精神和国家部委一系列支持疫情期间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及时精准识别企业复工后一段时间内面临的一系列问题,防范区域信用风险发生与传导。

  一要强化多方协同,提升有效复产,降低企业违约风险。加强政企协同,运用好大数据手段,着重分析企业在用工成本、用工安全、用工数量、用工食宿等方面的困境,果断精准地制定降税、降费和贴补政策,切实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加强不同区域政府间行政合作与协调,收集和管理用工企业工人状况,专设渠道输送和安置健康工人,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复工后用工荒问题,提升企业有效复产;科学管理疫情期间未返健康工人,加强安全安置和心理疏导,激活这部分未返健康工人有效复产。

  二要强化信息交流,专设应急窗口,精准解决企业需求。加强政企间信息公开透明通畅,建立信息专递与反馈专线,确保区域政企问题信息的高效传达与应对,精准及时把握企业经营风险;设立专项应急窗口,及时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出台精准政策措施,稳定企业经营信心;加强中央与地方信息及时交流,确保中央精准调控与地方政府及时精准落实,精准解决区域企业暴露的信用风险等问题。

  三要落实宏观指导,细化微观支持,严防区域信用风险。积极细化落实国家一系列支持疫情期间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精准把握企业资金状况,扩大企业信贷延展期限,精准制定延展期限以及延展期内的贴息、减息、免息或延展期后分步还款等措施,确保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降低成本,精准解决企业可能面临的流动性风险,避免资金链断裂引发信用风险传导效应;重点关注企业订单情况及其受影响程度,采取区域政企资源协同调度,精准及时制定企业退税、减税、补贴等政策,防范企业订单违约带来的供应链断裂,防控企业违约及其在供应链上的传导风险;加强证券市场及其舆论的严格管控,严肃上市企业信息披露机制,积极响应国家证券市场暂停融券做空政策,确保证券市场平稳运行,防止证券市场风险与实体经济信用风险恶性传导,严防企业信用风险演变成区域信用风险。

  四要深化服务覆盖,严肃政企责任,保障区域社会经济安全。拓宽政府行政服务深度,重视防疫物资与企业复产急需资源调配,专设渠道科学调配、投放、补充疫情应急资源以及企业复产急需资源,切实降低资源短缺对企业经营的影响;加强企业卫生安全、疫情防范培训和政策落实,严格执行企业责任制度和惩戒制度,确保企业经营的安全性和有序性;明确区域间政企交流协同,运用好大数据手段,加强区域间协同施策、精准施策,稳定区域经济互补性,有效防止供应链断裂引发区域信用风险传导。

政策指导 :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商务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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