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正式实施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

2021/2/2 13:46:22 阅读(472)

  近日,记者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悉,省医疗保障局、省交易中心联合发布《关于做好贵州省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以净化营商环境和行业生态,提升医药行业创新动力,维护群众健康权益。

  据了解,信用评价制度是基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买卖合同关系,在医药企业出现给予回扣等违反公平合理、诚实信用定价行为时,由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机构按照信用承诺采取措施,维护采购方和消费方的合法权益。

  信用评价制度具体包括6方面内容:一是公布失信事项目录清单,二是落实企业守信承诺,三是采集记录失信信息,四是开展失信行为信用评级,五是建立失信责任分级处置机制,六是建立医药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自2020年12月31日起执行,医药企业参加或受委托参加贵州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挂网采购、备案采购须提交守信承诺。

  此外,在每季度第1个月的最后1个工作日前,省交易中心将在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上公布最新一期信用评级结果,并同步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政策指导 :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商务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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