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家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违规被曝光

2020/10/14 10:47:01 阅读(659)

[if gte mso 9]>MicrosoftInternetExplorer402DocumentNotSpecified7.8 磅Normal0据《今日采购舆情》报道,10月10日,财政部一次性发布22个政府采购处理意见,全部都是2019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的结果,这次监督检查是去年10月开始,财政部对抽取的北京、辽宁、山东、广东4个省市的25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开展检查。各省(区、市)自行确定检查数量,但抽查比率不得低于本省(区、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总数的25%,抽查数量原则上不得少于30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总数不足30家的地区,应对本省(区、市)所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政府采购活动的全过程,包括委托代理、文件编制、进口核准、方式变更、信息公告、评审过程、中标成交、保证金、合同管理、质疑答复等10个环节。

 

本次公示的代理机构


 

以上这些问题一言以蔽之就是刁难供应商讨好采购人,刁难供应商的方式包括比较传统的招标文件提出过高要求,将特定金额的合同业绩作为评审因素等问题,甚至还有将入围中央协议供货作为入围条件,这样做明确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刁难供应商最多的方面还在资金领域,几乎超过一半的代理商都存在采购文件规定的保证金退还时间被拉长的情形,同时还有逾期归还的情况,一来一去企业的资金占用时间就被大大增加了。从这个情况也可以看出,电子保函的应用是多么重要。

  

与刁难供应商相对的就是对采购人无原则的“服务”给予采购人超越法规的权力,比如采购文件规定如果采购人通过考察发现中标候选人没有履约能力的可以改变评审结果,还有的采购文件规定合同签订时可以增加或减少合同标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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