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威海市统计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试行)》的通知

2021/10/28 15:58:02 阅读(438)

关于印发《威海市统计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试行)》的通知

威统字〔2021〕22号

各区市统计局、国家级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南海新区经济发展局,市局各科室、中心:

  现将《威海市统计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试行)》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威海市统计局

2021年10月22日

  链接:威海市统计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试行)

政策指导 :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商务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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