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储备糖管理办法》2021年4月10日起施行

2021/3/17 10:47:20 阅读(6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第41号 

  《中央储备糖管理办法》已经2020年12月3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4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和财政部审签,现予公布,自2021年4月10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何立峰

  财政部部长:刘昆

  2021年3月5日

附件:《中央储备糖管理办法》

政策指导 :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商务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鲁ICP备18025740号-1

在线客服

Online Service

400 003 9616

网站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