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2021/2/27 10:44:21 阅读(570)

为进一步深化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进入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信用监管司(邮编:10082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xinyongjianshechu@163.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2日。

    附件:《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

  市场监管总局

  2021年2月10日

政策指导 :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商务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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